關于印發《河北省政府采購網上商城供應商征集準入和考核淘汰管理規程》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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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網上商城供應商:
為進一步加強河北省政府采購網上商城入駐供應商管理,規范網上商城入駐供應商行為,營造良好、公平、透明的競爭環境,根據政府采購相關法律法規以及《河北省省級政府采購網上商城管理暫行辦法》(冀財采〔2017〕23號)相關規定,制定本規程。
一、征集準入規程
(一)征集頻次、時間和階段
網上商城供應商入駐每年征集兩批次。
第一批征集審核期1月1日-5月31日,統一上線日6月30日。第二批征集審核期7月1日-11月30日,統一上線日12月31日。
每批次征集分征集審核階段和統一上線運行階段。征集審核是潛在入駐供應商按照征集要求向省采購辦提交相關資料并通過審核,與網上商城平臺進行調試對接。統一上線運行是向通過審核且完成與網上商城平臺調試對接的供應商開放運營權限。
(二)準入條件
1、符合《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所規定的條件;?
2、在中國境內依法注冊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自然人;
3、應具有自主電商平臺(須為面向社會消費的專業銷售平臺,非公司門戶網站),且具有有效的《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ICP許可證)或第二類電信增值業務中的在線數據處理與交易處理業務;
4、供應商銷售產品的電子商務平臺須具有與河北省政府采購網上商城平臺進行系統對接的能力;
5、入駐電商在網上商城系統提供的商品品目不得少于《河北省政府采購網上商城品目目錄》中品目數量的60%(只銷售自主生產產品的生產商除外);
6、推送商品應為供應商自營商品(“自營”指以自己名義銷售產品、開具發票及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7、推送商品應符合國家“三包”政策,支持7天貨到無理由退貨;
8、供應商應自收到網上商城訂單后5個工作日內完成配送。
9、必須支持貨到付款、公務卡結算、銀行轉賬等多種可選擇的支付方式,支持45天賬期,支持開具正規紙質或電子發票;
10、具有完善的物流管理體系,具備全省各設區市(含定州、辛集市)、縣(區)配送及服務能力,必須支持送貨到門的服務,在網上商城系統提供的商品應免費送到政府采購用戶指定地點,計算機設備類、電器類商品還應提供免費上門安裝、調試等服務;
11、應明確河北省政府采購網上商城具體業務聯系人、電話、在線客服等信息,并在河北省財政部門備案,若人員發生變動,應及時向河北省財政廳反饋。
12、供應商須承諾可提供其銷售產品的電子商務平臺上的同周期產品交易數據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河北省政府采購網上商城品目產品),協助建立政府采購商品價格數據庫。
13、嚴格遵守政府采購相關法律法規以及《河北省省級政府采購網上商城管理暫行辦法》(冀財采〔2017〕23號)等規定。
(三)信用條件
1、在“信用中國”(www.creditchina.gov.cn)和“信用中國(河北)”(www.credithebei.gov.cn)網站中近三年內未被列入“行政處罰”、“重點關注名單”、或者“黑名單”。
2、在“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網站中近三年內未被列入“行政處罰信息”、“經營異常名錄信息”或者“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黑名單)信息”。
3、“中國人民銀行征信記錄”中近三年內不得有失信記錄。
4、中國政府采購網“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管理系統”中近三年內不得有失信記錄。
5、中國河北政府采購網“誠信建設”中近三年內無行政處罰記錄。
6、不得有其他違法失信行為。
7、若入駐供應商在網上商城經營期間發生上述失信行為記錄,將被取消網上商城供應商資格。
(四)所需提交資料
1、河北省政府采購網上商城入駐申請表;
2、營業執照復印件;
3、《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或第二類電信增值業務中“在線數據處理業務許可證”復印件;
4、提供自主電商平臺網址及網頁截圖;
5、按照《新點電商API對接方案》完成接口開發工作,并參照模板格式提交測試合格的《電商自測報告》;
6、提供河北省各設區市(含定州、辛集市)等13個地區售后服務網點信息,包括聯系人、聯系電話、地址等;
7、提供本企業在“信用中國”、“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國政府采購網“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管理系統”、“中國人民銀行征信記錄(企業)”等四種查詢渠道的查詢結果證明(查詢截止日不得早于提交資料日期前10天);
8、《河北省政府采購網上商城供應商承諾書》。
二、考核淘汰規程
(一)考核范圍
運行滿兩個考核周期的網上商城入駐供應商。
(二)考核內容
考核采取百分制,綜合評價考核20分,工作配合度15分,維護管理考核15分,銷售業績考核30分,投訴情況考核10分,訂單發貨10分。具體考核標準及計分公式詳見《河北省政府采購網上商城供應商考核表》。
考核內容主要包括六部分:
1、綜合評價。綜合評價指采購人對所購商品的質量、物流、服務等內容進行的評價。
質量方面,供應商供應的貨物是否為原裝正規產品,是否存在嚴重質量問題。物流方面,供應商是否在承諾時間內提供貨物。服務方面,供應商售后服務是否及時、周到、良好,達到采購人滿意。
2、工作配合度。網上商城上架商品是否覆蓋《河北省政府采購網上商城品目目錄》60%以上(只銷售自主生產產品的生產商除外),是否積極配合3家以上報價工作。
3、維護管理。維護管理指對供應商網上商城所有上架商品價格維護情況及上架商品數量進行考核。
4、銷售業績。銷售業績指供應商在考核周期內訂單總數和成交總金額,并分別按兩項業績的排名情況進行考核。
5、投訴情況。投訴情況指供應商受到投訴的數量,并對投訴率進行考核。
6、訂單發貨。在客戶下單后訂單超過10天內未發貨或者未在系統后臺填寫發貨信息。